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4〕10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1年“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教学团队培养对象。
项目 |
培养对象 |
优秀青年骨干教师 |
王德娟、李中伟、季帅、唐璐、陈莹、吴响 |
中青年学术带头人 |
潘伟、逯晨、周成华、柴大飞 |
优秀教学团队 |
鲁茜(药学) |
二、考核内容及等次
1. 考核内容:对照《2021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目标责任书》,着重考核培养对象培养期内的师德师风、教学科研业绩、学校配套支持情况等。
2. 考核形式:答辩。
3. 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三、考核要求
(一)考核材料
1.《2021年江苏高校“青蓝工程”期满考核汇总表》和附件材料(《汇总表》须由学院加盖公章并提交电子版,附件提交电子版)。
附件材料按如下顺序:①附件材料目录(须标注页码);②获国际、国家和省部级的教学科研奖励;③入选国家、省部级人才项目或团队;④承担的科研项目;⑤论文论著(提供代表作全文,其他论文提供首页,论著提供著作封面、目录复印件);⑥ 学术会议;⑦授权专利。
请相关学院于 2024年4月18日前报至人事处人才办,电话:83262043,邮箱:rcb@xzhmu.edu.cn。
(二)答辩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2021年江苏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汇总表
人事处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