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正文

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青蓝工程” 培养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1日
浏览次数:

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4〕10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1年“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教学团队培养对象。

   项目

      培养对象

优秀青年骨干教师

王德娟、李中伟、季帅、唐璐、陈莹、吴响

中青年学术带头人

潘伟、逯晨、周成华、柴大飞

优秀教学团队

鲁茜(药学)

二、考核内容及等次

1. 考核内容:对照《2021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目标责任书》,着重考核培养对象培养期内的师德师风、教学科研业绩、学校配套支持情况等。

2. 考核形式:答辩。

3. 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三、考核要求

(一)考核材料

1.《2021年江苏高校“青蓝工程”期满考核汇总表》和附件材料(《汇总表》须由学院加盖公章并提交电子版,附件提交电子版)。

附件材料按如下顺序:①附件材料目录(须标注页码);②获国际、国家和省部级的教学科研奖励;③入选国家、省部级人才项目或团队;④承担的科研项目;⑤论文论著(提供代表作全文,其他论文提供首页,论著提供著作封面、目录复印件);⑥ 学术会议;⑦授权专利。

请相关学院 2024年4月18日前报至人事处人才办,电话:83262043,邮箱:rcb@xzhmu.edu.cn。

(二)答辩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2021年江苏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汇总表



人事处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