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鼓励广大教职员工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多作贡献,经学校研究决定,对每学年度获得各类奖励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
一、统计范围及对象
1.获奖奖项的授予或颁发部门为市级以上(含市级)党委及政府部门,非党委或政府部门所颁奖项不在此次统计范围内;
2.奖励对象为市级以上的先进集体、先进组织或劳动模范、先进个人。
二、统计起止时间
自2016年9月1日起至2017年8月31日。
三、 其他
请各部门对获得各类奖励的集体和个人情况统计汇总,并于7月11日前将如下材料报至人事处225房间:
1、《2016—2017学年获奖情况统计表》,附件材料及电子版(电子版请发送至 zhoujilong@xzhmu.edu.cn)
2、获奖证书复印件(部门审核原件后经审核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联系人:周计龙 电话:83262042
人事处
2017.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