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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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徐州医科大学校内特聘教授选聘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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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年03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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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系)、部门、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徐医大字〔2019〕12号关于印发《徐州医科大学校内特聘教授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现开展2019 年徐州医科大学校内特聘教授选聘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类别

1.校内特聘教授向学校本部及各附属医院、临床学院全职专业技术人员及柔性引进人员开放。

2.校内特聘教授包括A类特聘教授、B类特聘教授、青年特聘教授3个层级,各自享受对应的绩效津贴。

3.获聘校内特聘教授的专业技术人员应爱党爱国,注重立德树人,师德高尚,治学严谨,学风端正。

二、申报条件

(一)A类特聘教授

1.自然科学类:申请人近三年在国际权威刊物上以通讯作者身份发表过系列高水平学术论文,累计影响因子不低于50.0,且至少3篇JCR一区论文,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中的1项:

(1)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重点、国际合作以上项目,或科技部重点研究计划项目。

(2)获得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三名),或省部级自然科学/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的第一完成人。

(3)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成果一等奖(排名第一),或省品牌专业负责人、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一主编。

2.哲学社会科学类(含卫生事业管理类,下同):申请人近三年来至少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10篇(其中至少4篇发表在本领域权威刊物);同时至少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项, 或获得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二等奖以上1项,或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1项(均排名第一)。

(二)B类特聘教授

1.自然科学类:近三年在国际权威刊物上以通讯作者身份发表过系列高水平学术论文,累计影响因子不低于40.0,且至少2篇JCR一区论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中的1项:

(1)主持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2项。

(2)获得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五名),或省部级自然科学/科技进步奖一、二等奖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二名)。

(3)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排名第一),或省品牌专业负责人、国家级规划教材主编。

2.哲学社会科学类:申请人近三年来至少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8篇(其中至少2篇发表在本领域权威刊物);同时至少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1项,或获得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二等奖以上(排名前三)或三等奖(排名第一)1项,或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排名前二)或二等奖(排名第一)1项。

(三)青年特聘教授

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符合以下学术要求:

1.自然科学类:申请者主持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1项,且近三年来,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过SCI学术论文累计影响因子不低于20,且至少有1篇JCR一区论文。

2.哲学社会科学类:申请者近三年至少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6篇(其中至少1篇发表在本领域权威刊物);同时至少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面上或青年项目1项,或获得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二等奖及以上(排名前三)或三等奖(排名前二)1项,或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排名前三)1项。

三、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根据不同层级校内特聘教授的要求,符合条件的专家应自愿报名,填写申报表,并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所在单位。

2.单位推荐: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单位党政应组织本单位专家及申请人所在党支部负责人,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报要求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申请人,提出推荐意见,报学校人事处。

3.人事处对申报人的证明材料进行复核,复核结果报校学术委员会。根据单位推荐意见以及人事处复核结果,校学术委员会对校内特聘教授的拟聘人选进行评议。通过评议的拟聘人选,在全校范围公示。

4.校长办公会根据公示结果,审议确定各层次拟聘人选。

四、待遇

1.获聘校内特聘教授者,在正常享受校内原岗位工资和绩效津贴的基础上,按下列标准,增加享受校内特聘教授津贴:

A类特聘教授:每人每月增加津贴人民币2万元(税前,下同);

B类特聘教授:每人每月增加津贴1万元;

青年特聘教授:每人每月增加津贴0.5万元。

2.我校每年组织一次校内特聘教授申报,获聘周期为三年。已经获聘为特聘教授者,三年聘期内不得重复申报高一层次的特聘教授。一个聘期结束后,申请者可根据自身过去三年的学术业绩,决定是否继续下一聘期的申报。两轮申报材料不能重复使用。上一聘期结束不再继续申报,或继续申报而未获批准者,将停止享受校内特聘教授津贴。

五、其他政策

1.对论文成果的认定,按如下细则进行审核:

(1)非1区论文如有n个通讯作者,篇数按1/n计算,影响因子(IF)按IF/n计算。

(2)发表论文期刊的分区及影响因子,按申报当年数值计算。

(3)论文按正式发表论文计算,申请者应提供见刊全文。

2.首次申报校内特聘教授者的学术业绩,可以按申报年之前的五个完整年计算。

六、材料报送

各院系请于2019年3月13日前提交下述规定的材料:

(1)《徐州医科大学校内特聘教授申请表》(见附件2),一式二份;

(2)《徐州医科大学校内特聘教授申报人员汇总表》(见附件3),一份;

《申请表》及《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szb@xzhmu.edu.cn

(2)附件材料(复印件)1份装订成册,具体包括:

①学历学位证书(海外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海外人员须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专业技术职务证明,相关证书的复印件;

②5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复印件和刊载杂志封面,以及推荐表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③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以第一作者及通讯作者的论文均须提供由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出具的论文收录、他引情况、期刊影响因子、JCR分区及论文出版年限的检索证明。发表论文期刊的分区及影响因子,按申报当年数值计算;

④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复印件;

⑤科研、教学获奖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复印件均需所在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属实。

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师资办公室联系,联系人:汪琳琳,电话:83262042。

附件1:关于印发《徐州医科大学校内特聘教授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附件2:2019年徐州医科大学校内特聘教授申请表

附件3:2019年徐州医科大学校内特聘教授申报人员汇总表汇总表

人事处

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