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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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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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年0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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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16年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16162号)要求,现就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为江苏教育尤其是高等教育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推荐名额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分配省教育厅推荐名额,我校可推荐2名。

三、推荐条件

在符合《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苏政发〔199971号)规定的基本政治条件前提下,推荐人选需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111日以后出生)。长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在教书育人方面成绩卓著,对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在全省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教学科研成果在一定范围内产生实际效果,经省以上行政部门鉴定具有普遍推广价值。

四、推荐程序

本次推荐采用“个人申报、组织评审、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办法。

(一)学校根据个人申报情况组织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

(二)省教育厅组织评审委员会评审,按推荐名额择优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推荐。

(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各系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候选人名单,并报省政府批准。

(四)省政府批准公布最终入选人员名单并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证书,一次性奖励2万元(免征个人所得税)。所在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应给予入选专家一定奖励。

五、材料要求

(一)请于2016523日前报送以下材料:

1.推荐人选《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情况表》一式3份,同时报送电子版(请用专用软件填写打印,下载及填写说明见附件1)。今年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仍采用人社部特贴专家选拔信息采集软件,请申报人下载相关软件并填写《专家情况登记表》,在打印装订纸质材料时,请将封面更改为《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情况登记表》。

2.推荐人选附件材料1份,包括推荐人选个人最高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近5年发表的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主要论著复印件(论文复印杂志封面、封底、目录及论文全文,论著复印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主要章节);近年获省部级以上奖励证书复印件;能证明推荐人选突出贡献或突出技术、技能的证明材料。附件材料须编辑目录,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院系公章。

3.《专家申报情况汇总表》1份(见附件2),并附电子版。

上述13项材料须按申报人员分别用标准档案袋封装,并在档案袋正面粘贴统一封面。封面可从省人社厅网站(www.jshrss.gov.cn)按“服务大厅下载专区人事人才”顺序查找下载“个人申报材料封面(突贡)”。

人事处联系电话:83262042,电子信箱:szb@xzmc.edu.cn

 

附件:1.专家情况表下载及填写说明

      2.专家申报情况汇总表

                          

                                                人事处

2016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