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附院:
现将2015年下半年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具体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学校在编在职人员。
2.各附属医院编制拟申报讲师资格的教学人员 (由本单位人事部门委托) 。
3.教师、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实验技术系列符合中级职务任职条件的人员。
4.各“以考代评”系列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人员必须符合《徐州医学院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条件》(附件1)中的相应要求。
2.本次职务评聘任职资历计算的截至时间为2015年9月30日。
三、时间安排
1.10月8日-10月14日,拟申报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职务晋升的申请,各单位审核同意后发放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格并指导个人填写,个人填写完毕后将申报材料及评审费一并交至各单位,各单位审核申报材料。
2.10月14日-24日,各单位进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材料审核、学科组评议、公示,通过学科组评议的材料于10月24日前报送学校人事处。
3.10月25-31日,学校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公示。
4.11月上旬,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评审。
四、申报材料要求
1.个人申报材料包括:
⑴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一式二份,附件2);
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⑶职称外语合格证书原件或免考证明材料;
⑷职称计算机合格证书原件或免考证明材料;
⑸教师系列(包括思想政治教育系列)须附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⑹各附属医院编制人员须附本人卫生系列中级以上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⑺任现职以来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原件;
⑻教师系列须发表教学论文一篇,或以论文形式提交教学总结一份;管理、思想政治教育系列须附个人所拟管理文件或组织活动文案一份;
⑼“中国知网”等论文数据库检索目录网页打印件
⑽“以考代评”人员须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⑾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2.各单位上报材料包括:
⑴个人申报材料;
⑵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汇总表(附件3);
⑶评审费;
⑷各附属医院须附申报委托书(附件4)。
3.申报人所有申报原始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30日,本日期后材料一律不得上报。
4.申请表必须用A4纸双面打印并装订,申报人不得自行更改申请表格式,如内容较多,请以加页形式补充。
5.所有复印件均应提供原件交由单位审核确认,经审核人签字,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6.所有申报材料按“申报材料目录”(附件5)要求统一装入档案袋(复印件按要求顺序装订成册),并在档案袋上贴上申报材料目录,交由单位审核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五、材料审核与公示要求
各单位领导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把关,实事求是,认真审核本单位申报人员的上报材料,保证按时上报材料准确真实。如发现上报材料弄虚作假,将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关于教学科研成果的审核
为确保申报人员教学科研成果的真实性,为评审工作提供可靠依据,申报人员的论文须在“中国知网”、“万方数据平台”等论文数据库中进行查证。申报人员论文检索目录网页打印件,经部门审核盖章后,作为个人申报材料上报。对在“中国知网”等论文数据库查证不到的论文,若申报人员无法提供刊物发行合法性、论文发表真实性的可靠证明,在评审中不予认可。
2、关于材料公示
(1)各部门须加强对申报人员的教学工作量及论文、论著、课题等成果的审核,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材料一律不得上报。
(2)申报人员填报《徐州医学院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情况公示汇总表》,作为个人申报材料上报。各部门应将申报人员材料在本部门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方可上报学校。
(3)学校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后,在全校范围公示申报人员材料。
六、有关事项
1.高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标准,按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申报人员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各类表格。各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认真做好职务申报工作。
3.请各单位严格按照任职条件进行推荐,参加民意测验人数不得少于15人。
4.超过规定时间未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5.本次职称评聘工作的文件及相关材料均可在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rsc.xzmc.edu.cn上自行下载。
附件:1、徐州医学院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2、徐州医学院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
3、徐州医学院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情况汇总表
4、各附属医院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委托书
5、徐州医学院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目录(材料袋外贴封面)
201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