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于2019年12月9日在南京举办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2019年度缴费基数补申报培训,培训要求全省各机关事业单位在本月完成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补申报工作:
一、涉及群体
全校在编在职人员、2019年4月-11月在编退休人员。
二、计算口径
以2018年1月至2018年12月基础性绩效的平均值计算缴费基数,此项数据由计划财务处于2019年12月17日前提供。
三、工作程序
数据收集→线下计算基数→线下核准→线上填报数据→线上核准→财务缴费。
四、要求完成时间
2019年12月25日前完成缴费基数的补申报和缴费工作。
五、补申报说明
在编在职人员补缴2019年4-11月缴费基数差,12月使用新基数进行缴纳;2019年4月-11月在编退休、辞职人员以2019年4月为新基数调整开始时间,以实际退休、辞职月份为新基数调整结束时间进行基数补申报。
人事处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