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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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江苏特聘教授选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汪琳琳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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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附院:

根据《江苏特聘教授选聘办法》(苏政办发〔2017 号,以下简称《选聘办法》)和2016年江苏特聘教授选聘工作指导协调小组会议精神,现将我校2017年江苏特聘教授选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学科与申报名额

1.生物学

2.基础医学

3.药学

4.临床医学

5.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6.口腔医学

省教育厅分配给我校的申报名额为7人。

二、招聘条件

江苏特聘教授面向海内外、省内外、校内外选聘。在入选数量上适当向海外倾斜。自身符合条件的本校在职教师亦可聘任。江苏特聘教授候选人必须达到我省正教授任职资格要求,且在我省高校正教授中属于优秀,否则不予聘任。

(一)海外应聘者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德高尚,学风严谨,身心健康。

2.海外候选人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获得博士学位后有连续三年以上的海外科研工作经历,一般应在国外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获得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

4.学术造诣高深,主持过重大科研项目研究,在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多篇有较高影响因子的论文,或掌握关键技术,拥有重大发明专利,或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研究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在本领域国际学术界具有较大影响;科研成果无知识产权纠纷。

5. 201411日至201611日期间引进到江苏高校的海外应聘者,须有连续2年以上的全职海外科研工作经历,并取得江苏省教授任职资格。201611日以后引进到江苏高校的海外应聘者,须有连续3年以上的全职海外科研工作经历,并由聘任学校授予教授任职资格。

(二)国内应聘者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学风严谨,身心健康。

2.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应聘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主持过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研究,研究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为国内外同行公认,科研成果无知识产权纠纷;或在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排名前3);

2)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

3)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排名前2)或教育部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排名前2)奖励;

4)获得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排名前2)或国家级教学名师奖奖励。

杰出和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三、岗位职责

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达到国内领先水平,进而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主持国家和省重大科研项目研究,力争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领导或参与领导学科团队或教学团队建设;讲授本学科核心课程;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等。

四、聘期

聘期三年。具有中国国籍的,原则上人事关系须正式进入我校;具有外国国籍的,须在我校全职全时工作。

五、申报程序

1.材料上报。应聘人员须提交下述规定的材料:

1)《江苏特聘教授候选人推荐表》与《2017年江苏特聘教授候选人科研、教学情况简表》(纸质版各1份,电子版发送至szb@xzhmu.edu.cn,见附件);

2)附件材料1份,具体包括:

附件材料目录;

候选人学历学位证书(提供学校学历学位认证材料)、专业技术职务证明、身份证或护照、永久居留证、相关资格证书的复印件;

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5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复印件和刊载杂志封面,以及推荐表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推荐表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由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出具,只需提供论文收录及引用检索报告,无需提供详细检索结果或列表);

候选人在国外任职或在国内担任重要职务的任职证明;

候选人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学校与候选人签定的聘用协议或意向性聘用协议复印件(本校在职教师不需提供);

学校党委对人文社会科学类候选人的书面意见。

3)2017年江苏特聘教授候选人申报汇总表》(见附件,一份,同时提交excel电子版)。

4)2017年江苏特聘教授候选人科研、教学情况简表》(见附件,一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5)《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见附件,一式三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2.学校组织同行专家评审。学校成立由知名专家组成的同行专家评审委员会,严格按规定条件进行评审,择优确定向江苏省教育厅推荐的人选。

3.江苏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对评审通过人选进行考察和公示,并将拟聘人选报江苏省人民政府审批。

4.正式聘任。学校与江苏特聘教授签订聘任合同和工作任务书。

六、支持方式

1.江苏省为江苏特聘教授提供100-200万元人民币/人的科研经费。我校为江苏特聘教授提供不低于省标准的科研经费。

对入选的自然科学类特别优秀人才三年聘期内每人科研经费资助标准为400万元,其中省财政对省属高校入选者资助200万元,学校配套资助200万元。

2.江苏特聘教授聘期内享受由江苏省提供的每人每年12万元人民币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以及由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的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妥善解决其在居留和出入境、落户、子女入学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学校将为江苏特聘教授提供国内相当有竞争力的待遇,具体待遇面议。

3.学校为江苏特聘教授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提供生活住房、科研所需的实验室和办公用房。

4.学校根据需要,为江苏特聘教授配备若干学术骨干。

七、上报时间

请各部门于2017年2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办公室,联系电话:83262042,E-mail:szb@xzhmu.edu.cn。过期不予受理。

2017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