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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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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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师函〔2020〕7号),现就做好我校2017年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7年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优秀教学团队培养对象。

二、考核内容

依据《江苏高校“青蓝工程”管理办法》(苏教规﹝2017﹞2号相关规定,对照《2017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目标责任书》,着重考核培养对象培养期内的师德师风建设、教学科研业绩、学校配套支持情况等。

三、考核要求

1. 学校聘请5名以上校内外专家成立考核小组,认真做好培养对象考核评议工作。

2.学校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等次的标准为: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学风教风严谨,工作业绩突出,圆满完成目标责任书中的工作计划。对没有完成目标责任书中工作计划的,考核等次应定为不合格。

四、材料要求

请各单位于2020年6月15日前将《“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表》、《“青蓝工程”考核汇总表》(见附件,一式一份,同时提交电子版)及支撑材料纸质版一份报人事处人才办。

    联系人:王茜,电话:83263769,邮箱:rcb@xzhmu.edu.cn。


 

               人事处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