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部门:
根据合同约定,新入校教职工自正式报到日起一年为试用期,所在单位开展试用期满考核和转正定级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新教职工试用期满考核工作由各单位组织进行,要求突出考核工作的纪律性和严肃性,成立专门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政负责人、所在科室负责人及教师代表共5-7名成员组成。
二、考核标准
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
1. 合格等次标准
在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学术道德和岗位匹配度等等方面表现良好,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考核等次可定为合格。
2. 不合格等次标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
(1)师德败坏、诚信缺失,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2)根据综合表现,单位确定不符合本岗位要求的;
(3)严重违反工作制度和工作纪律,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4)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5)未经单位同意,擅自出国(境)或者出国(境)逾期不归的;
(6)有隐瞒个人真实情况,有弄虚作假现象被查实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其他情形。
三、考核程序
1. 个人总结:根据本人入校以来的情况认真总结;
2. 单位考核:被考核人员现场述职,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对其进行民意测验,并作出考核评鉴意见;
3. 学校考核:学校根据单位的考核意见确定考核等次。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
(1)考核等次为“合格”者,学校继续留用,岗前培训考试成绩合格者予以转正定级;
(2)考核等次为“不合格”者,按《聘用合同书》的规定解除聘用合同,档案送交徐州市人才服务中心。
五、转正定级工作
1. 转正定级对象
通过试用期满考核且岗位培训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请填写《徐州医科大学转正定级审批表》。
2. 填表说明
(1)转正定级审批表一式二份。A4纸双面打印,不得放大或缩小。
(2)按表中各栏目要求认真填写。具体内容真实、详尽,全面科学地反映申报人员水平、能力和实绩。
试用期满考核和转正定级工作涉及教职工个人利益,请各单位务必于8月28日前将材料交至人事处人事科。联系电话:83262032。
附件:
1. 《徐州医科大学新进人员试用期满考核表》
2. 《徐州医科大学转正定级审批表》
人事处
2019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