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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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工勤人员2020年继续教育培训班及2018/2019年补学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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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年0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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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徐州市工考办通知,工勤人员2020年继续教育培训班及2018/2019年继续教育补学班已正式开班,按照《关于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徐人社发[2018]211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培训要求

1.登陆“徐州市工考网”点击右侧“省继续教育培训平台”完成网上缴费、 网络学习、网上考核、网上打印学习证明等操作。

2.培训课程按工勤人员已取得的最高技术等级分别对应技师、高级技师培训课程和其他等级工勤人员培训课程。

3.完成继续教育培训所需课程后,须在培训平台进行考试,考核合格即为完成。

4.2018年起,工勤人员每年要进行继续教育学习。参加当年度继续教育培训时,如有未完成之前年度学习任务的,须先补学前期继续教育。

二、申报要求

申报等级工岗位考核、技师考评和高级技师考评的工勤人员,必须在申报前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考核,否则不予申报。2020年工勤岗技术等级申报人员必须在申报前完成2018年、2019年、2020年的继续教育培训。

培训费用

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考核经费,由学校教育培训经费中列支。工勤人员完成继续教育课程且考核合格后,凭网上打印的《工勤人员继续教育记录》和发票到人事处师资科报销。开票流程详见链接:http://jsxzgk.59iedu.com/index/index.notice/1/noticeView/31d8b672b0b143aab88b79bcfd13d2f4(注:抬头类型选择“企业”,发票抬头填写“徐州医科大学”,识别号填写“12320000466007263H”)

四、 其他要求

1.各工勤人员要高度重视继续教育培训,严格遵守培训要求,合理安排学习时间。

2.工勤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将作为等级晋升、年度考核、岗位聘任、技能竞赛、技能人才评选等项目的重要条件。

联系人:汪琳琳(13913477367)、董席席(18361205823)

办公电话:83262042

人事处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