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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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图书资料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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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年0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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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图书资料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条件

全省艺术、图书、文博、群文专业评审按《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图书资料专业研究馆员资格条件>4个专业资格条件的通知》 (苏职称〔201417)文执行。资格条件和本通知具体内容可进入江苏省文化厅网站(网址:www.jscnt.gov.cn),在“通知公告”栏下载。

(一)凡符合国家或者省职称工作职能部门规定的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对照资格条件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二)机关工作人员申报艺术专业技术资格,按照《关于当前职称工作中若干政策问题的意见》(苏人发〔200424号)的文件执行。

(三)符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并与用人单位订立聘用合同的离、退休人员可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的资格不作为改变其离、退休工资福利等各项待遇的依据。

二、外语、计算机要求

外语(古汉语)、计算机应用能力按资格条件要求执行。图书、文博专业外语(古汉语)具体考试范围按《关于调整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通〔200776号)执行。

三、评审材料的申报及要求

申报人员的所有材料按附件中规定顺序分别装订成册(《江苏省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以下简称《评审表》)、《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简介表》(以下简称《简介表》)除外)。所有复印件要经原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后加盖公章,否则不能作为参评材料予以初审。

(一)由单位组织、人事或职称部门上报的材料。

1.《委托评审函》。报送材料时需提交各市职称办或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

2.《汇总表》。纸质打印件和电子文档各1份,打印件纸张标准为A3电子文档命名格式为“地区(单位)+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情况汇总表”。

(二)由本人填写,单位组织、人事、职称部门审核的材料。

1.《评审表》。各市及有关厅局均填写3份,市级以下单位按规定填写4份,A3复印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并附免冠一寸近期正面照片一张。

2.《简介表》。纸质打印件3份和电子文档1份。打印件纸张标准为A3纸(由本人填写,单位组织、人事、职称部门审核)。电子文档命名格式参见《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简介表》填表说明。

3.《承诺书》。由本人书写并签名。

4.身份证和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5.有关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外语(古汉语)、计算机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图书资料和文物博物专业)

7.取得现资格以来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

8.《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公益活动核定表》。

9.取得现资格以来本人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10.《专业技术人员综合考核表》,任职期间考核档案附后。

11.取得现资格通知。

12.单位专业岗位聘书。

13.取得现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

14.破格晋升依据及相关材料。

15.获奖奖状及证书等(复印件)。

16.取得现资格专业技术以来工作业绩证明材料。

17.取得现资格以来理论成果,论文提供复印件,专著(译著)提供原件,篇(部)数按各专业的要求和规定。

18.《专业技术人员赴农村、基层演出场次核定表》。根据《关于艺术表演团体专业技术人员赴农村、基层演出的暂行规定》(苏文职改〔20066号)文件精神,请认真填写。

19.其他相关材料。

四、申报正高级资格人员以及破格资历申报副高人员需要进行本专业知识的答辩(答辩时间另行通知),申报时在材料袋外面写清联系方式:手机、办公室电话。

五、根据省职称办有关评审费“以支定收”的文件精神,上报材料初审合格后,请交纳评审费(含初审费、专业学科组鉴定费、高级评委会评审费,正高级职称人员以及破格资历申报副高人员另收答辩费)。

六、评审材料的报送时间

1、请于2016年6月2日前报送职称申报材料,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联系电话:83262042。逾期不予受理,后果自负。

2、请将附件《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简介表》、《江苏省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wanglinlin@xzmc.edu.cn

相关附件材料在江苏省文化厅网站,通知公告一栏下载。

附件:1.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

2. 江苏省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一)

3. 江苏省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二)

4. 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简介表

5. 江苏省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情况汇总表

 

人事处师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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