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相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计划实施办法》(苏教师【2011】21号)和《省教育厅关于选拔2016年度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赴境外研修的通知》(苏教师〔2015〕35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选拔优秀中青年教师赴境外研修工作通知如下: 一、我校推荐名额和研修时间 1、中青年骨干教师推荐名额为10人,研修时间一般为12个月。 2、团队研修项目推荐名额1个,每个团队3-5人,研修时间一般为6个月。 二、推荐条件 (一)年龄及工作年限要求 中青年骨干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团队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人应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二)学位和专业技术职务要求 申请人具有博士学位且担任中级及以上职务,或具有硕士学位且担任副高及以上职务。 (三)外语要求 各校推荐人选外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 (WSK)"并达到合格标准,成绩有效期为两年。各语种合格标准如下: 英语(PETS5):笔试总分50分以上(含50分),其中口试总分2分以上(含2分);日语(NNS)/俄语(ТЛРЯ):笔试总分55分以上(含55分),其中口试总分2分以上(含2分);德语(NTD):笔试总分60分以上(含60分);法语(TNF):笔试总分55分以上(含55分)。 (四)境外研修单位和学科要求 1、境外接受高校一般由申请人自行联系,具有硕士以上授予权高校申请人的境外接受高校应为世界排名前200强高校或高水平研究机构,研修的学科应排名世界前列。申请到港澳台地区研修的,外语不作要求,但研修单位须为世界排名前200强高校。世界200强高校以《泰晤士高等教育》公布的2015年排名为参照(见附件)。学科排名具体标准参照2015年度QS学科排名。 2、申请人选境外研修单位的邀请函,应由导师本人或相关管理部门出具。邀请函应明确研修起止时间及导师姓名、从事专业和职称等。原则上具有副高级职称推荐人选联系的导师应具有正高级职称。 (五)已获批国家和省公派留学、尚未出国但仍在有效期内的人员以及获得过国家、省公费资助出国留学、回校工作未满3年的人员不推荐。从事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等学科的人员原则上不推荐。 三、申报材料 1、《2016年度江苏省高校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申请表(骨干教师)》、《2016年度江苏省高校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申请表(团队)》以及附件材料(A4纸双面印刷,装订成一册)、《2016年度江苏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推荐人选汇总表》。(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anglinlin@xzmc.edu.cn) 2、附件材料包括:(1)附件材料目录(须标注页码);(2)学历学位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3)外语合格证明材料;(4)境外研修单位邀请函复印件;(5)境外研修单位、导师简介;(6)研修学科世界排名证明材料(QS官网截图证明)。附件材料中,凡外文均需同时译成中文。 要求申报材料一式二份。 四、工作要求 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团队境外研修在申请条件、选拔程序、派出要求、支持方式、管理和考核等方面的要求执行《江苏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 修计划实施办法实施办法》(苏教师〔2011〕21号)的规定。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实施办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评审推荐程序和纪律,严把选人标准和质量,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 1、关于资助经费 省财政资助中青年骨干教师14万元人民币/人、团队项目10万元人民币/人。学校对研修人员给予一定的经费配套资助。 2、关于申报选拔 改变以往集中申报、集中评审的工作方式,改为随时申报,不定期评审的工作方式,名额有限,欲报从速。请各单位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最晚于2016年1月13日前向人事处师资科225房间提交申报材料。 其他未尽事宜按《江苏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计划实施办法(试行)》(苏教师〔2011〕2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汪琳琳 联系电话:83262042 附件: 1.2015年《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行榜(前200位) 2.2016年度江苏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申请表(骨干教师) 3.2016年度江苏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申请表(团队) 4.2016年度江苏省年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推荐人选汇总表 5.《江苏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 修计划实施办法(试行)》(苏教师〔2011〕21号) 人事处 师资办公室 2015年12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