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2019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教师资格认定的对象范围是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具备《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教师资格条件的人员。包括:
1.在高等学校拟聘任教师职务的在职在岗专任教师、辅导员;
2.高等学校拟聘任教的医学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须承担列入高校教学计划的临床理论课程教学工作,并已取得中级以上医疗卫生专业技术职务。
暂缓认定教师资格的对象:
1.在职教师最近一次年度考核不合格或任期届满考核不合格者;
2.外借脱离教育系统工作两年以上,至今未回校任教者;
3.非学校选派脱产学习,至今未归者;
4.停薪留职,自费出国留学者。
二、教师资格认定的条件
1.公民身份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是中国公民,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与现任职高校签订全职聘用合同并由该校或人才派遣机构缴纳社会保险。
2.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3.学历条件
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达到省教育厅制定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标准,并测试合格。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测:
1) 已取得教授或者副教授职称人员;
2) 本科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毕业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只有在申请与师范专业相同或相近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时方可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3) 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业教师。
(2)普通话: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担任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年满50周岁的申请人员,对普通话证书不作要求。
(3)体检: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02﹞59号及《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见附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4)岗前培训:参加省教育厅委托高校师培中心组织的岗前培训,通过高等教育政策与法规、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等四门课程的全省统一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其中符合《省教育厅关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见附件)有关规定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及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可以申请免修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该证书与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效力相同,可作为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依据。)
三、认定费用
根据苏教财﹝2003﹞95号文件精神,教师资格认定费用为每人150元。
四、认定工作时间安排
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分为上、下半年各组织一次。
1、网上报名时间:上半年:2019年4月24日-30日
各单位务必通知到所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以免错过网上报名时间。申请人下载附件1-9认定所有表格。再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注册申请。
2、各附属医院请于5月6日前自行组织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体检等工作。学校于5月6日-10日对各部、系(院)需要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申请人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现场确认时间:5月7日
各院系、附属医院于5月7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
① 《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人员名册》,电子版以院系(部门)为单位发送至100002015036@xzhmu.edu.cn
② 教师资格认定费用
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将所需材料报到所在部门,由各部门审核、整理好后统一报到师资办公室(主校区行政楼225室)进行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五、网上报名及申请表填写注意事项
自2019年起教师资格认定采用新的申报系统。申请人在首次登录本申报系统须实名注册账号,注册完成后登录系统并完善个人信息(包括:个人基本身份信息、普通话证书信息、学历学籍信息、学位证书信息、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信息)。完成信息录入之后点击业务平台进行教师资格认定报名,请根据系统提示进行操作,在填写相关信息时有以下几点注意事项:
(1) 填写身份信息一栏:
考试形式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
(2) 选择认定机构一栏:
认定所在地信息选择:任教高等学校所在地;选择省市:江苏省徐州市;资格种类”选择“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选择“江苏省教育厅” “申请任教学科”在学科大类下选择一个学科,原则上应与本人所学专业或主要任教学科相一致,专职辅导员的任教学科原则上应为思想政治类;选择确认点应选择:徐州医科大学。
(3) 填写认定信息一栏:
① “工作单位”的学校名称应与学校公章字样一致,附属医院人员要写明医院所属高校(如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徐州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徐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其他医院写“徐州医科大学附属XX医院”);
“现从事职业”选择“在职教学人员”;
② 网上提交的照片应为近3个月内1寸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淡蓝或红色背景,无边框,照片大小小于200k,图片为jpg格式,上传时建议将像素设为114(宽)×156(高),须与教师资格证书上粘贴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③ 请点击《个人承诺书》链接,下载《个人承诺书》并完成其要求操作后,点击“点击上传”,上传完整图片(图片大小小于200K,格式为jpg格式);利用“选择框”将个人承诺书图片中虚线框中的内容完整选择后,点击“上传”按钮;
④ 证书领取方式选择:自取。
⑤ “个人简历”学习和工作经历从今开始,倒序填写,必须填写到现阶段,至少两项,不得空项。填写高等教育学习经历时在“职务”中注明学习形式(如全日制、成人、电大、函授、自考、网络等)及学历层次(研究生、本科、大专等)。“最高学位”:填写博士、硕士、学士或无学位,“最高学历”:填写研究生或大学本科;
(4) 提交认定申请一栏:
在提交信息页面,您将看到申报提醒,请仔细阅读,并牢记现场确认的时间,确认点信息等,请自己阅读个人承诺,并在页面下方勾选是否同意,如选择的不同意,点击提交按钮,您将放弃本次报名,返回业务平台;选择同意,点击提交按钮,您将完成本次报名。提交成功后,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邮箱地址。
(5) 申请人可在现场确认前登录网上申报系统,对申报信息进行修改。
(6) “健康状况”:体检合格者填写“合格”;
(7) “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情况”: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和全日制教育硕士的填写“符合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特许条款”;非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生,已补修本科层次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考试合格的填写“修学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并合格”;
(8) “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结果”一栏的填写:以分数的形式反映测试结果,符合免测条件的填写“免测”。
六、现场确认需提交材料
申请人自备一个档案袋,上贴标准封面,档案袋内装以下材料(复印件请统一用A4纸单面复印,将第2至10项材料按规定顺序排好后,在左上角平钉,并放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相片粘贴页的后面,一齐装进材料袋中)
1、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贴在相片粘贴页上;
注意:该照片用于制作证书,必须与网上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人像比例合理,尺寸为(33MM宽×48MM高),采用高分辨率冲洗,不能用电脑打印。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我省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复印件;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3、学历证书。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未通过系统比对的学历信息,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在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和在国外取得的学历除提供复印件外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注意:电大、夜大、函授、自考、网络教育等非全日制学历者申请教师资格,均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若是2001年以前的毕业生或应届毕业生不能上网查询的,需提供本人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认定系统能验证的不需提供,未通过系统比对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需提供证书复印件;
5、“江苏省高校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或“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申请免考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的,应提交省教育厅人事处的免考批复(格式见附件5)或按照苏教人函〔2019〕11号文的要求提供免考证明材料;
免考证明材料可为明确标注“师范”字样的本科毕业证书或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证书。如本科毕业证书中未明确标注“师范”字样,则需提供由毕业学校教务部门验印的个人学习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并另提供以下材料之一证明:
(1) 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教务、档案或发展规划部门公章)。
(2) 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全日制师范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招生或档案部门公章)。
(3) 个人学习档案中学习成绩单上专业栏标注“师范”字样(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 《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注明为师范类毕业生(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 高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的专业杩后注有“师范”字样(复印件加盖毕业学校招生或学籍管理部公章)。
(6) 1999年高校扩招之前入学的师范枑专业毕业生,其毕业成绩单中虽然没有“师范”字样,但应系统学习过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且教育实习成绩合格(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6、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价表或免测证明材料;
注意:本科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毕业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只有在申请与师范专业相同或相近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时方可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需提供标有“师范”字样的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或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证书。已取得教授或副教授职称人员申请免测需提供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具有高级职称授权的部属本科高校发放的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博士学位专业教师申请免测需提供博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港澳台和境外取得的博士学位应提交相应的认证书复印件。
7、申请认定当年教学任务书;
注意:教学任务书应由校教学管理部门出具并经人事部门认可。申请时教学任务书应仍在有效期内(教学任务书的时间范围: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高校附属医院的临床教学人员须承担列入高校教学计划的临床理论课程教学工作。没有列入学校教学计划的报告会、讲座或培训班等不作为申请教师资格的教学工作条件。专职辅导员申请思想政治类教师资格,对教学工作量不作要求,但需由学工部门出具专职辅导员岗位证明。
8、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检表;
注意:申请人应在高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江苏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正反面打印,填写个人信息并粘贴照片)。体检医院应在体检表上明确给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无体检合格结论或提出复检但申请人未复检的,不予认定。体检表由所在学校保存体检表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归档保存,不退还本人,再次申请教师资格者必须重新体检。体检表中“既往病史”一栏,申请人应该如实填写。如有隐瞒严重病情、不符合认定条件者取得教师资格,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处理,撤销其教师资格。申请人故意不参加检查或造成项目缺漏,或提出复查该项目视同不合格处理。
9、学校及附属医院非在编人员提交聘用单位颁发的聘书及与聘用单位签订的1年以上聘用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并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在编人员须由聘用单位提供进编证明材料复印件。
(注意:社保缴纳单位应为申请人所在单位或人才派出单位。)
10、医院临床教学人员需提供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中级以上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1以往取得过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凡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的证明(证书)材料,由所在部门审核人进行审查验证。通过检验的,由审核人在复印件上签名,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部门印章,原件及时退回申请人。审核人在档案袋外部认定封面页的验核情况栏中打“√”,依规定免予提供材料的注“免”。
联系人:董席席 联系电话:0516-83262042
徐州医科大学人事处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