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以下简称“333工程”)培养对象培养管理期已于2015年12月期满。根据省人才办《关于做好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管理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苏人才办〔2016〕1号)要求,现将第四期“333工程”培养对象期满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省第四期 “333工程” 培养对象。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培养对象所在高校提出申请,经省教育厅审核,报省人才办同意,不再进行考核:
1.调离本省的;
2.不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3.已当选为“两院”院士的。
考核期间,出国尚未回国的,回国后补充考核。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是培养对象的政治思想表现、工作业绩和目标完成情况。
1.政治思想表现:包括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参加有关政治理论培训和活动情况;爱国敬业、学风正派、求实创新、团结协作情况。
2.主要工作业绩:包括在科研工作中刻苦钻研、精益求精,自觉提高业务水平情况;发挥学术技术带头人作用及本人在学科和团队建设中的贡献情况;培养期间内个人取得的主要科研成果、主要贡献、成果转化应用情况及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情况;承担省“333工程”资助项目的完成情况。
2013年增补的培养对象,成果可以从2011年起计算。
3.目标完成情况:包括双向目标责任书和年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
三、考核等次和标准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培养对象的比例不超过10%。
第二、三层次优秀等次的培养对象应分别达到《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苏人才办〔2011〕8号)规定的第一、二层次的选拔条件。
四、考核组织和推荐名额
“333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对象考核工作由省人才办负责,省教育厅汇总所有培养对象考核材料上报。
第三层次培养对象考核工作由省教育厅负责,培养对象所在学校先进行考评,并将所有人员考评结果以汇总表形式报省教育厅。确定为优秀等次人选需上报全部材料,其他等次人选只需上报汇总表。各高校按照以下比例推荐优秀人员: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高校优秀推荐比例不超过15%,其他高校优秀推荐比例不超过12%。实际推荐数按小数点后一位四舍五入计算取整数。考核人数4人及以下的高校可报1人。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五、考核方法与步骤
1.所有培养对象认真填写《江苏省第四期“333工程”培养对象期满考核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期满考核表),报学校。
2.学校对培养对象填写的期满考核表进行审核,作出考核意见。
3.省教育厅组成专家考核组,按照规定的考核内容对各校第三层次培养对象进行考核评议,提出考核意见,优秀等次培养对象的比例不超过10%。
4.省人才办组织专家对第一、二层次及省教育厅推荐为优秀的第三层次培养对象进行考核评审,并将考核结果提交省“333工程”专家委员会进行审议。考评为优秀的培养对象名单经公示后,报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5.省人才办对考核为优秀的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发文予以表彰。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考核优秀且符合省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选拔条件和办法者,可直接参加第五期“333工程”高一层次培养对象的评审,或直接进入第五期“333工程”同一层次继续培养。
考核合格且符合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选拔条件和办法者,可以继续申报第五期“333工程”高一层次或同层次培养对象。
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的选拔。
同一层次培养对象原则上不超过两期。
七、有关要求
1.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明确分管领导,认真扎实地做好省第四期“333工程”培养对象的期满考核工作。
2.各部门结合考核工作,对实施省第四期“333工程”的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进行总结。
3.各高校请于2016年 3月4日前将以下材料报人事处师资办公室:
(1)第一、二层次培养对象以及经考核推荐为优秀等次的第三层次培养对象期满考核表及附件材料一份(附件材料按目录归类整理,与考核表分开装订成册),近五年获得省部级以上重大奖项的,需附证书复印件一份;
(2)《江苏省第四期“333工程”培养对象考核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一份,同时报送Excel格式电子文档。如有需回国补考、培养对象变动等情况,请一并在考核情况汇总表中注明;
(3)《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情况统计汇总表》(见附件3)一份,同时报送Excel格式电子文档;
以上材料请统一放置于材料袋内,并在材料袋上粘贴《江苏省第四期“333工程” 培养对象考核材料袋封面》(见附件4)。
为便于考核工作的开展,有关材料已上网,可登录江苏人才工作网(网址:http://www.jsrcgz.gov.cn),从“333工程”栏目中下载。
联系人:汪琳琳、李元栋,联系电话:83262042,E-mail:szb@xzmc.edu.cn。
附件:1.江苏省第四期“333工程”培养对象期满考核表
2.江苏省第四期“333工程”培养对象考核情况汇总表
3.江苏省第四期“333工程”实施情况统计汇总表
4.江苏省第四期“333工程”培养对象考核材料袋封面
5.徐州医学院第四期江苏省“333工程”培养对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