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相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计划实施办法》(苏教规〔2017〕1号)和《省教育厅关于选拔2017年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赴境外研修的通知》(苏教师〔2017〕4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选拔优秀中青年教师赴境外研修工作补充说明如下:
一、推荐要求
申请人在申报时必须提供邀请函(或电邮等意向性邀请函),明确出行目的地国家或地区,便于统一办理任务批件。
二、材料上报时间
请各单位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于2017年4月10日前向人事处师资科225房间提交申报材料。
人事处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