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附院:
根据《徐州医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试行)》徐医〔2015〕79文件精神,关于博士学位的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发文之日(2015年6月3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为过渡期,放宽至博士在读。另根据人事处网站2016年5月13日发布的通知《关于做好2016年上半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规定,关于先评后补:2016年博士招录工作尚未结束,本年度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尚未取得“博士在读”资格的申报人员,可以“先评后补”进入评审程序。此类评审通过人员,必须在2017年底前获得“博士在读”资格后方可聘任相应高级职务。2017年起严格执行《关于印发〈徐州医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试行)》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的通知〉》(徐医〔2015〕79号)中关于学历学位的要求。
本年度高级职称工作有18人属“先评后补”人员,人事处将告知所在二级单位,如已获得“博士在读”资格,请提交书面申请(院系领导签字并盖院系公章)及“博士在读”证明材料;如尚未取得“博士在读”资格,请提交书面说明。以上材料请于2016年11月23日之前报送到人事处师资科225房间,联系电话:83262042。逾期不予受理,后果自负。
徐州医科大学人事处
2016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