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选树典型,发挥优秀留学回国人员示范带动作用,充分激发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活力,更好地服务“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和江苏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我省今年将开展江苏留学回国先进个人奖评选表彰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江苏留学回国先进个人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19〕225号)有关精神,现将我校推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有1年(含)以上留学经历的我校在职教师。曾获得过国家或江苏留学回国先进个人奖项的,不再推荐。
二、推荐条件
推荐对象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无个人失信记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通过公派或自费等途径出国(境)留学1年(含)以上,回国后在江苏全职工作两年以上;
(三)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4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四)近五年在相应领域取得突出业绩和成果,具有典型示范效应,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是自主创(领)办企业的领军型科技企业家,拥有与创业领域产品、技术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或关键技术,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或引领相关产业发展,产业化成效显著。
2.在科学技术研究及开发领域,实现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攻克关键核心技术方面取得重大成果,经济效益显著。
3.在自然学科研究领域,取得开创性成果、科学价值重大,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
4.在医疗卫生领域,主持过重大科研项目,掌握重大疾病预防与诊治关键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具有发明专利或填补国内空白临床技术。或长期工作在第一线,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预防、控制、消除疾病,产生良好社会影响。
5.在工农业领域,长期工作在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方面取得了突出业绩,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6.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领域,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作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学术带头人。
7.在宣传文化领域,研究文艺创作成果丰硕,对传承和发扬中华文化、推动文化产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是本领域的领军人才。
三、推荐名额和表彰奖励方式
我校推荐名额是1人。对于入选的2019年江苏留学回国先进个人,由江苏省政府进行表彰,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每人10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奖金奖励(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江苏省还将对受表彰人员的先进典型事迹进行宣传。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推荐工作。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
(二)请各单位于6月10日前,将以下材料(见附件)纸质版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225房间,电子版发送至szb@xzhmu.edu.cn。联系人:汪琳琳,联系电话:83262042。
1.《2019年江苏留学回国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1)一式2份。推荐表中主要工作业绩部分,要求文字简洁、突出重点、真实准确,字数控制在600字以内。
2.《推荐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一式2份。
3.《2019年江苏留学回国先进个人推荐人选基本情况简介表》(附件3)1份。
4.推荐人选相关证明材料1份。包括个人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证书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各种荣誉证书或获奖证书、身份证明、聘用合同或引进协议等复印件(单独装订)。
5.推荐人选的个人先进事迹(1000字以内,以单独文档形式和推荐材料一起报送,不需装订)。
以上材料若涉密,须做脱密处理,提交的材料一概不退回。
附件:1. 2019年江苏留学回国先进个人推荐表
2.推荐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3. 2019年江苏留学回国先进个人推荐人选基本情况简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