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退休教职工:
接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通知,拟在本月临时增加一个兑现退休教职工职业年金发放日。现对我校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进行批量职业年金待遇预发,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待遇预发的人员范围
同时满足下列四个条件的退休人员,列入本次预发范围:
1.2018年12月31日前的退休人员;
2.在此之前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已按新办法计发;
3.职业年金个人账户无任何欠费(含虚账做实和贴息);
4.职业年金待遇尚未发放。
另需特别说明的是:
1.2019年退休并完成基本险待遇核定的人员,如职业年金个人账户无任何欠费,职业年金待遇将于2021年1月开始计发。
2.在此之前已计发职业年金待遇的,不参与本次预发,仍在每月10-15日期间正常按月发放职业年金待遇。
二、预发时间
本次预发发放时间拟定于12月21日。因为涉及跨行发放,一般5个工作日内到账。
三、正式待遇兑现
在2021年1月10日左右正常待遇发放时兑现正式待遇,并于1月20日前对本次预发人员的职业年金待遇进行补差结算。自2021年2月起,每月10日-15日按月计发职业年金正式待遇。
四、每月正常计发时间
本次预发为临时增加的特殊发放,本次预发后的每月的正常发放时间为每月10-15日,发放失败后的二次发放日为每月25日左右。
人事处劳资科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