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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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全职博士后招收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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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年0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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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门、直属单位,各附属医院:

近日,学校出台了《徐州医科大学全职博士后管理办法》(见附件1)文件,为充分发挥博士后工作在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方面的积极作用,更好地促进我校师资队伍建设和学科发展,现将博士后招收计划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收基本条件

1.博士后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学术品德,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博士学位,且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
3.原则上年龄在32周岁(含)以下;
4.既往无博士后退站经历。

、招收业绩条件及待遇

类别

科研业绩条件

薪酬福利

薪酬待遇

福利待遇

A类

以第一作者发表SCI二区论文1篇以上(中科院分区基础版

1. 年薪30万元(税前,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

2. 合作导师另外支付生活津贴每月不低于2000元;

3. 合作导师为附属医院编制者,博士后的薪酬由学校承担30%、附院承担70%。

1.在站期间可以申请免费入住人才公寓;
2.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以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3.优秀博士后出站后达到人才引进条件的,优先聘用。

B类

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三区以上 SCI 论文(中科院分区)

1. 年薪24万元(税前,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

2. 合作导师另外支付生活津贴每月不低于2000元;

3. 合作导师为附属医院编制者,博士后的薪酬由学校承担30%、附院承担70%。


三、博士后合作导师要求

1.在职在岗博士生导师;

2.主持在研国家级项目至少1项,累计科研经费不少于100万元;

3.学校新引进的D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首聘期内不受以上条件限制;

4.入选徐州医科大学杰出青年科技人才“高峰计划”可聘请1名全职博士后

5.博士后招收名额原则上同时在站累计不超过3名,主持国家级重大或重点科研项目者招收博士后名额可放宽至4名。由导师自行承担博士后年薪的,可不受名额限制。

本通知全年有效,未尽事宜详情见附件。

请各单位符合全职博士后导师条件并计划招收全职博士后的导师填写徐州医科大学博士后招收计划表(附件2)报送至人事处博管办(电子版发至rcb@xzh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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