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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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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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校推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名额

我校可向省教育厅推荐1人。各单位如有合适人选可向学校推荐1名候选人,如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二、推选范围和条件

(一)推选范围。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各级各类学校在职教师。

(二)基本条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要严把推荐人选思想政治关,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 “两个维护”,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精心甄选,严格推选,优中选优。

(二)要以事迹为基础,推选在教育教学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要倾斜支持在抗击疫情、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中涌现出的优秀教师典型。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2021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附件1,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电子版表格发送至邮箱rsk@xzhmu.edu.cn)。

(二)二级单位推荐报告,包含候选人的师德师风、思想政治情况(纸质版一份,填写二级单位推荐意见,要求二级单位党组织盖章,负责人签字)。

由于省教育厅推选截止时间为6月4日,请各申报单位于5月31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人事科(行政楼231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谢老师 王老师

联系电话:83262032

 

 

 

 

附件:1.2021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

2.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1 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