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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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六期“333高层次人才 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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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年0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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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六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1〕21号)精神,现就开展第六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与条件

1.第六期“333工程”第一层次培养对象基本申报条件为: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第二层次培养对象基本申报条件为: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第三层次培养对象基本申报条件为: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贡献特别突出者,以上条件可适当放宽。

2.往期“333工程”培养对象不得降低层次申报。已两次入选过同一层次的培养对象,不得再申报本层次。资助期内的国家级人才不作为选拔对象。资助期内的省“双创人才”“文化名家”“特聘教授”“特聘医学专家”不得申报第二、三层次。资助期内的省“双创博士”“文化英才”“青蓝工程”、教学名师、卫生健康拔尖人才不得申报第三层次。

3.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期满考核优秀且符合第六期“333工程”选拔条件的,可申请直接进入第六期“333工程”同层次继续培养,不占同层次选拔名额,但需参加申报。第五期“333工程”第二、三层次培养对象期满考核优秀,且符合第六期“333工程”选拔条件的,可申请直接参加第六期“333工程”上一层次培养对象评审,不占分配的推荐申报名额。第五期 “333工程”培养对象未参加期满考核的,不得申报第六期“333工程”。

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举荐和推荐名额

1. 全省总体情况

第六期全省拟分别选拔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48名左右、480名左右和4800名左右。其中,第一层次50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比例不低于10%;第二层次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比例20%左右,其中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比例10%左右;第三层次35周岁以下比例不低于30%。省人才办分配给高校的名额,第一、二、三层次分别为38名、268名和860名,分为高校举荐和推荐两种形式。

2. 我校名额

第一层次培养对象2名第二层次培养对象9第三层次培养对象21

三、申报要求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省第六期“333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把握标准和评审条件,确保推荐人选的质量并于2021年8月6日提交以下材料。

1. 填写《江苏省第六期“333工程”培养对象申请书》(详见附件2,纸质版一份)、汇总表(详见附件3,电子版、纸质版一份由所在单位签字盖章)并由二级党组织出具一份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考察意见。

(汇总表论文分区与影响因子查询地址:http://www.fenqubiao.com/Default.aspx用户名xzmu1密码123456cn。如有弄虚作假,取消人才项目申报资格,按师德失范有关规定处理。)

2. 附件材料一份包括身份证或护照、真实性承诺书、第三方数据查询委托授权书、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质证明(证书)、发表的主要论文(期刊封面、目录及含标题、姓名的正文页,注明被引次数)、出版的主要著作(封面、目录)、专利证书、科技项目合同或鉴定书、获奖证书、成果推广应用证明等复印件。均按人员分别装袋,附件材料按目录归类整理,与申请书分开装订成册

3. 通过学校初审后并接到答辩通知人员,请准备现场答辩(PPT)。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 同时可通过“江苏省高层次人才申报管理系统”(http://xmsb.jsrcgz.gov.cn/)进行网上申报,时间为2021年8月1日至9月5日。待确定为我校推荐人选后再提交。

联系人:王老师;地址:行政楼225室;联系电话:15852141266;邮箱:rcb@xzhmu.edu.cn。

                                                       人事处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