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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2021年缴费基数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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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年0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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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2021年缴费基数

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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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2021729日下发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2021年度缴费基数申报的通知,要求全省各机关事业单位在8月份完成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申报工作我校将于近日调整养老保险基数,具体通知如下

一、涉及群体

全校在编在职人员、20211月-7月在编退休、离职人员。

二、计算口径

20201月至202012月基础性绩效的平均值计算缴费基数,此项数据由计划财务处提供。

三、工作程序

数据收集→线下计算基数→线下核准→线上填报数据→线上核准→财务缴费。

四、要求完成时间

2021825日前完成缴费基数的申报和缴费工作。

五、申报说明

在编在职人员补缴20211-7月缴费基数差,8月起使用新基数缴纳;20211月-7月在编退休、离职人员以20211月为新基数调整开始时间,以实际退休、离职月份为新基数调整结束时间进行基数申报。


人事处

2021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