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房贴比例的通知
各位教职工:
根据《关于调整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徐公积金委〔2021〕1号)及《关于调整市级机关租金补贴比例的通知》(徐事管〔2021〕42号)的文件精神,经校常务委员会、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我校制定了2021年公积金及房贴调整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时间自2021年7月起。调整人员范围为在岗在职教职工。在2021年9月份工资中,补扣2021年7至8月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的差额。
2.本年度房贴调整时间自2021年1月起。调整人员范围为老职工、新职工、离退休人员。上述人员房贴调整比例: 老职工由20%调整为26%,新职工由24%调整为26%,离退休人员由20%调整为26%。在2021年9月份工资中,补发2021年1至8月房贴部分的差额。
人事处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