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直属单位,各附属医院:
根据《徐州医科大学优秀中青年教师境外研修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徐医大〔2017〕62号)有关规定,现就我校选拔优秀中青年教师赴境外研修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我校在职在岗教师及各附属医院临床教师。
二、推荐条件
1.年龄及工作年限要求。一般应为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2.学位和专业技术职务要求。具有博士学位,受聘副高及以上职务者可放宽至硕士学位。
3.境外研修单位和学科要求。申请人的境外接受单位原则上应为世界排名前200强高校或世界顶级科学研究机构,研修的学科应排名世界前列。申请学科的专业领域与现从事工作和岗位要求相一致。世界200强高校以《泰晤士高等教育》公布的2021年度排名为参照,学科排名以2021年度ESI、QS学科排名为参照,允许提供其他评价体系的排名情况。
4.申请人境外邀请函要求。申请人境外邀请函,应由导师本人、相关院系或研究机构出具。邀请函应明确研修起止时间及导师姓名、从事专业、职称等。原则上具有副高职称申请人的导师应具有正高职称。
5.外语要求。雅思5.5分(含)以上,或托福61分(含)以上,或PETS5英语笔试总分47分(含)以上(口试总分2分(含)以上);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英语培训并获高级班结业证书;外语本科及以上毕业,或近10年在同一语种国家学习或工作一年及以上。
6.获得过政府及学校公派资助出境研修的人员及正在境外研修资助期内的人员均不予推荐。
三、选拔程序
1.个人申请
学校发布申报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徐州医科大学教师境外研修申请表》,进修期间的研修任务由所在院系及科室制定。
2.学院推荐
二级学院负责人根据本单位学科发展和师资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对申请人的政治表现、工作能力、进修计划和回校后的工作设想等进行审核,确定推荐人员名单,将申请材料报学校人事处。
3.学校审批
学校组织审核评审,确定人选。
四、派出要求
1.研修人员出境前须与学校签订《徐州医科大学优秀中青年教师境外研修协议书》。
2.研修人员须参加学校组织的行前集训。
五、有关要求
1.凡获批政府公派、学校公派及自筹经费等境外研修项目的研修人员,回本单位工作满3年后方可再次申请。
2.各附属医院临床教师研修经费由所在单位承担,考核由所在单位负责。
3.因受疫情影响,申请人符合学校公派条件的可随时提交申请材料,学校将根据情况集中分批办理。
六、申报材料
1、《徐州医科大学优秀中青年教师境外研修申请表》(见附件1)和附件材料(A4纸双面打印)、《2021年徐州医科大学优秀中青年教师境外研修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2)(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zb@xzhmu.edu.cn)。(上述材料各1份)
2、附件材料包括:
(1)附件材料目录(须标注页码);
(2)学历学位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3)外语合格证明材料;
(4)境外研修单位邀请函及中文翻译件;
(5)境外研修单位、导师简介(在泰晤士排行200强以外的高校或世界顶级科学研究机构,需提交其他排名或证明材料);
(6)研修学科世界排名证明材料(ESI、QS等截图或其他证明材料);
(7)代表性论文、专利、获奖、在研课题。
附件材料中,凡外文均需同时译成中文,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部门公章。
3、材料上报时间
各单位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请按照通知要求向人事处师资科提交申报材料。
其他未尽事宜按《徐州医科大学优秀中青年教师境外研修计划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董席席、汪琳琳 联系电话:0516-83262042
附件:
1.徐州医科大学优秀中青年教师境外研修申请表
2.2021年徐州医科大学优秀中青年教师境外研修推荐人选汇总表
3.《徐州医科大学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计划实施办法》(徐医大〔2017〕62号)
人事处
2021.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