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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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徐州市优秀人才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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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徐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荐市优秀人才、市杰出人才、市人才工作先进集体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我校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我校可推荐徐州市优秀人才1人。

二、推荐条件

1.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略,遵守法律法规,爱国奋斗奉献;综合素质高,德才兼备;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高尚的学术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

2.在徐时间不少于3年,目前在职在岗工作,专业基础扎实,学术能力强,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没有违纪违法行为。

3.符合第1、2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自然科学领域,取得重要创造性研究成果,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或行业领先水平,得到国内外同行认可;

(2)工程技术领域,有重要发明创造或取得重要研究成果,创造性解决关键技术问题,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

(3)在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及高新技术产业化等方面,领办或创办高新技术企业,在国内同行业的综合竞争力处于领先地位,为国家和社会作出突出贡献;

(4)医药卫生领域,医疗技术精湛,成功诊治疑难、危重病症,或在较大范围有效预防、控制、消除疾病,或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作出重要贡献,产生积极社会影响;

(5)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取得富有创见性的研究成果,在学术界有较大影响,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解决重大难题,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

(6)宣传文化、基础教育领域,成就突出,作出突出贡献,为省内外同行所认可;

(7)其他作出突出贡献、在行业内享有相当知名度的高技能人才、乡土人才、经营管理人才等。

三、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

2.学院推荐:每个学院限报1名推荐对象。

3.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考察、评审并公示结果。

四、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抓紧做好市优秀人才的遴选和推荐工作,于12月13日上午9:0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至人事处人才办(行政楼225室),电子版发送至rcb@xzhmu.edu.cn,逾期不予接受。

申报材料包括:

1.审批表(见附件1,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

2.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

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人才办联系,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516-83262043。

附件1:徐州市优秀人才推荐审批表

附件2:徐州市优秀人才推荐对象汇总表


人事处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