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已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为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健全岗位聘用和管理制度,推动校院二级人事管理,实现学校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家、省和学校有关文件要求,决定开展专业技术四级及以下岗位聘用任职条件报送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提高站位、强化责任。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中心环节,充分结合二级单位实际和特色,履行育人使命。
2.科学决策、加强民主。制定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是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及校院二级人事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与教职工的切身利益相关。请各二级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开展相关工作,实现过程民主、程序规范、决策科学。
二、工作程序
(一)在不低于学校专业技术四级及以下岗位聘用任职条件(附件1和2)的基础上,二级单位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就本单位专业技术四级及以下岗位聘用任职条件征求教职工意见;
(二)征求分管或联系校领导意见;
(三)二级单位岗位聘用工作小组讨论制定本单位专业技术四级及以下岗位聘用任职条件,并在单位内部公示,公示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四)公示结束后,二级单位党政联系会议或部门例会研究通过本单位专业技术四级及以下岗位聘用任职条件。
三、时间安排
请于2022年1月11日(周二)下午5点前将书面材料(附件3)报送至人事处人事科(行政楼23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sk@xzhmu.edu.cn。
联系人:王灼 联系电话:83262032
附件:
1.学校教师四级及以下岗位聘用任职条件
2.学校其他专业技术四级及以下岗位聘用任职条件
3.书面材料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