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进一步推行校院二级管理,根据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决定开展2022年教学科研单位个性化分配工作量备案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分配原则
部分有条件的教学科研单位在保证每位教师完成年基本总工作量的前提下,根据医、理、工、管等不同学科或专业特点,结合学校下达的总教学任务和教师实际工作情况,在课堂教学和科研工作量完成20%后,个性化分配待完成工作量至每位教师。
二、备案单位
经广泛征求教研室和教职工意见,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决定个性化分配工作量的教学科研单位。
三、备案材料
(一)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分配方案记录
(二)专任教师2022年工作量分配表
四、有关要求
教学科研单位总教学任务完成情况与年终绩效挂钩,具体以当年的年终绩效分配方案为准。备案工作一年一次,学校研究通过后,在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中,按分配方案考核每位教师应完成的年基本课堂教学工作量和科研工作量。
请于1月11日(周二)下午5点前,将备案材料加盖公章后报送至人事处人事科,电子版发送至rsk@xzhmu.edu.cn。
联系人:王灼 联系电话:83262032
附件:各级各类教师年基本工作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