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直属单位,各附属医院:
为进一步加强对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的管理,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重发工作的通知》(苏师资﹝2022﹞5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补发、换发、重发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仅受理江苏省教育厅(或原江苏省教育委员会)认定的教师资格证书的补发、换发、重发申请。
二、受理原则
1.教师资格证书遗失的,申请补发;证书损毁影响使用的,申请换发;证书上信息有误或有变化的,申请重发。
2.为减轻申请人负担,教师资格证书遗失申请补发的,不需要登报声明。
3.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原则上不予变更(与认定 时填写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或在教师资格信息库中登记的 内容不一致的除外)。
4.身份证号由一代15位正常升为二代18位的,不予重发;身份证号码非正常变更,或姓名、民族等个人信息需作变更的,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
三、提交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和一寸证件照(其中一张贴在身份证复印页上) (样式见附件1);
2.教师资格证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从个人人事档案中复印);
3.申请补发或换发的,需填写《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附件2) 一式二份,申请重发的,需填写《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附件3) 一式二份。教师资格证书因遗失 需补发、同时还需变更证书信息的,需依次填写《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各一式二 份。申请表上均需按要求粘贴证件照;
4.申请换发或重发的,需提交证书原件;
5.申请信息变更的,需提交佐证性材料;
6.《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重发申请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附件4,以下简称《汇总表》)。《汇总表》电子版请发送到szb@xzhmu.edu.cn,所提交文件统一命名格式为“单位 + 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重发申请汇总表”,纸质版交至主校区行政楼225房间。
四、注意事项
1.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对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规范或材料不齐全的,将及时告知不予受理或通知补证。
2.新证书预计于4月底前完成制发,领取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于3月15日前向人事处师资科(主校区行政楼225房间)提交相关材料。联系人:董席席,联系电话:0516-83262042。
附件:
1. 身份证复印与照片粘贴式样
2.《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
3.《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
4.《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重发申请汇总表》
人事处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