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化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弘扬人民教师高尚师德,营造尊师重教良好社会风尚,激励广大教师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布置开展 2022 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现就做好我校推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条件
(一)推选范围。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我校在职教师。
(二)基本条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二、推选名额
请各二级学院向学校推荐1名候选人,推荐人选要有生动鲜活、感染力强的事迹,在全国或全省有一定影响,如无合适人员可不推荐。学校对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组织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向省教育厅推荐1人。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要严把推荐人选思想政治关,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 精心甄选,严格推选。
(二)要以事迹为基础,推选在教育教学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要倾斜支持在抗击疫情中涌现出的优秀教师典型。
(三)请各二级学院于 5 月 31 日(周二)中午12点前,将《2022 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提交的不纳入遴选范围。
联系人:王灼、马朴,联系电话:83262032; 电子邮箱:rsk@xzhmu.edu.cn
附件: 2022 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
人事处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