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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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徐州医科大学2023年度师德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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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年06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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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党委(党总支),直属党委(党总支、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充分发挥模范引领作用,努力营造崇尚师德、争创师德典型的良好氛围,根据学校师德标兵评选办法(徐医大委人字〔2022〕2号),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师德标兵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评选对象:在校工作五年及以上的在岗教职工,评选指标向教学科研一线专职教师倾斜。

评选名额:全校评选10名。

二、评选条件

(一)坚定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

(二)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受到广大师生的广泛赞誉;关爱学生,尊重学生,育人于岗,努力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

(三)以身作则,为人师表,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严谨治学、潜心问道,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全局观念,锐意改革,勇于创新,刻苦钻研业务,遵守学术规范,坚守学术良知。

(四)长期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一线工作,对学校事业发展有重大贡献,业绩突出,有较高群众威信,在校内外产生较大影响,且工作三年内无责任事故。

(五)近三年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且至少一次为优秀。

(六)近三年获得校级及以上师德先进的原则上不再申报,事迹特别突出者可不受此项限制。

三、评选程序

(一)单位推荐。各二级党组织如有合适人选可推荐一名。

(二)材料报送。推荐人选填写《徐州医科大学师德标兵推荐表》,由所在二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党委教师工作部。

(三)资格审查。党委教师工作部进行资格审查。

(四)专家评审。党委教师工作部组织专家初审,提出拟表彰人选。

(五)公示环节。拟表彰人选在校内进行公示。

(六)学校研究。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党委研究,确定师德标兵人选。

四、表彰奖励

(一)授予“徐州医科大学师德标兵”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公开进行表彰和奖励。

(二)评选结果作为职称评聘、职务晋升、年度考核等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对师德标兵的先进事迹进行大力宣传。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推荐工作,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评选标准,严格遵循评选程序,真正把爱岗敬业、尊师爱生、业绩突出的优秀教师推荐上来。

(二)把评选过程作为学习典型、宣传典型的良好时机,掀起弘扬高尚师德、赶学身边先进的热潮,并以此为契机,大力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努力营造争做人民满意好教师的氛围,树立教师爱岗敬业的良好风尚。

(三)请于6月16日前将师德标兵推荐表(见附件)及事迹、获奖支撑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至党委教师工作部(行政楼231),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83262032;邮箱:xysd@xzhmu.edu.cn。


附件:徐州医科大学师德标兵推荐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