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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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师德师风建设先进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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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党委(党总支),直属党委(党总支、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努力营造崇尚师德、争创师德典型的良好氛围,根据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先进集体评选办法(徐医大委人字〔2022〕2号),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师德师风建设先进集体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评选对象:学校二级党组织。

评选名额:全校评选3个。

二、评选条件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注重教风、学风建设,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未出现重大责任事故。

(二)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在师德师风建设方面能够言传身教、率先垂范。领导班子民主团结,廉洁奉公,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工作勤奋扎实。

(三)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师德师风建设活动。结合部门实际,经常开展各种形式的师德教育、宣传等活动,严格考核、监督和奖惩制度。在师德师风建设和开展活动的方式方法上积极创新,取得了显著效果。

(四)坚持将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各项工作的标准,在师德师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有自身特色,成绩突出,单位教职工精神风貌积极向上。

(五)教职工严格执行师德师风建设相关要求,普遍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本单位近三年无师德师风负面行为发生

(六)坚持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将师德表现作为教职工年度考核、岗位聘任、职称晋升、职务推荐、评奖评优等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师德“一票否决制”。

(七)凝心聚力、积极进取,较好完成学校部署安排的年度工作任务,工作业绩突出,高质量发展成绩显著,发挥表率和引领作用。

(八)近三年获得校级及以上师德先进集体的原则上不再申报,事迹特别突出者可不受此项限制。

三、评选程序

(一)单位申报。符合条件的二级党组织填写《徐州医科大学师德师风建设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二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党委教师工作部。

(二)专家评审。党委教师工作部邀请专家进行评审,评选出拟表彰单位。

(三)公示环节。拟表彰单位在校内进行公示。

(四)学校研究。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党委研究,确定师德师风建设先进集体。

四、表彰奖励

(一)颁发师德师风建设先进集体奖牌,公开进行表彰和奖励。

(二)向上级部门推荐的师德师风建设先进集体,从校级师德师风建设先进集体中遴选产生。

(三)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五、有关要求

请于5月30日前将师德师风建设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纸质版和电子版报至党委教师工作部(行政楼231),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83262032;邮箱:xysd@xzhmu.edu.cn。


附件:徐州医科大学师德师风建设先进集体申报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