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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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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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年0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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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5〕4号要求,我校将开展2025“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的申报条件、选拔程序、支持方式和考核管理等方面的要求,按照《江苏高校“青蓝工程”管理办法》(苏教师﹝2017)2号,简称《管理办法》)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推荐名额

优秀青年骨干教师:6名;

中青年学术带头人:3名

优秀教学团队:1个(除团队带头人外,团队成员3人至7人)

、选拔条件

(一)总体条件

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自觉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专业基础扎实,学风教风严谨,积极进取,锐意创新。主动承担传帮带的责任,卓有成效地帮助青年教师成长,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能力。

(二)具体条件

1.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1)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受聘中级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51月1日以后出生)。

   2)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具有三年及以上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经历。近三年内独立并系统地讲授过两门及以上主干课程,教学效果优秀,教学成绩突出。

   3)有明确的学科专业研究方向,在1-2个领域有较深入的研究,近五年取得了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属本学科的前沿方向或有较大应用价值。

   2.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

   1)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受聘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801月1日以后出生)。

   2)在所在学科专业领域发挥带头引领作用,具有五年及以上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经历。近五年内系统讲授过两门及以上主干课程,教学效果优秀,教学成绩突出。

   3)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企业技术攻关项目,近五年科研成果突出;或为本学科专业带头人,对专业建设贡献突出。

   4)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具有创新性构想并有较大发展潜力。

   3.优秀教学团队培养对象

   1)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51月1日以后出生)。

   2)以学科、专业系(部)、教研室、教学实验室、实训基地或工程中心为建设单位,以专业或课程为建设平台。团队人数5人左右。知识、年龄和职称结构合理,近五年内有较为突出的合作研究和教学改革成果。

   3)致力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课程体系、教学内容紧密结合社会、经济发展需要,融入学科专业发展前沿。教学方法和手段先进,重视实践教学、研究性教学和信息化教学,促进学科专业发展。

   4)团队带头人在本学科专业或本行业具有较大的影响力,长期致力于学科专业建设,坚持在本校教学第一线为本(专)科生授课。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积极参与教学研究与改革,获得过国家或省教学成果奖(排名前2),或主持完成过省部级及以上教改项目(排名前2),或为品牌专业带头人。校级领导不作为团队带头人推荐。

、培养周期和资助额度

   培养周期为三年。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资助科研经费4万元/人;自然科学类、人文社会科学类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分别资助科研经费10万元/人、8万元/人;优秀教学团队培养对象资助建设经费30万元/个。由省教育厅资助50%,我校统筹50%,经费一次性核定并下达。依托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四大专项(优势学科、品牌专业、协同创新、特聘教授)申报的优秀教学团队,入选后省财政不再给予经费资助,建设经费全部由学校统筹。

、选拔程序

1.个人申报

2.学院推荐:相关单位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组织评审并提出推荐对象。

3.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考察、评审并公示结果

选拔要求

1.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按照“四有”好老师的标准遴选推荐。

2.每位申报人员限报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中青年学术带头人、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中的一项,不得兼报。往期“青蓝工程”培养对象不得降低层次或同层次申报培养期内的“青蓝工程”培养对象不得参与此次申报

3.避免重复申报、重复支持。国家级高层次人才项目入选者、第六期、第七期“333工程”培养对象(含一、二、三层次)、“江苏特聘教授计划”等其他省级人才项目入选者,不得申报“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优秀青年骨干教师项目。已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团队的不得推荐申报“青蓝工程”优秀教学团队,团队带头人不得推荐申报“青蓝工程”培养对象。

4.“青蓝工程”入选对象如在培养期内离开依托申报高校,视为自动放弃培养资格(组织调动除外)。

5.各单位推荐“青蓝工程”培养对象名额: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不超过3名、中青年学术带头人不超过2名(2024年引才先进集体可各增加1个名额),优秀教学团队不超过1个(无合适人选可不申报)

、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抓紧做好“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的遴选和推荐工作,于226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rcb@xzhmu.edu.cn。

   申报材料包括:

    1.学院推荐报告。推荐报告需对人选的意识形态倾向、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表现,以及学术水平等情况作出说明(扫描版1份,加盖二级党组织公章)

2.推荐表(见附件1-3,电子版)

    3.汇总表(见附件4,电子版)

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人才办联系,联系人:王老师、范老师,电话:0516-83262043


附件1: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推荐表

附件2:高校“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推荐表

附件3:高校“青蓝工程”优秀教学团队推荐表

附件4:2024年度高校“青蓝工程”推荐人选汇总表

附件5:《江苏高校“青蓝工程”管理办法


人事处

                                 2025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