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和徐州市社保基数申报通知要求,我校在申报系统中对全体教职工进行了基数申报,在3月份工资中据实调整了个人扣款项并补扣(退还)1月-2月期间个人缴纳部分差额。
具体工资变化情况,请登录财务处综合信息门户查询。
联系电话:83262041
人事处
2025年3月10日
根据江苏省和徐州市社保基数申报通知要求,我校在申报系统中对全体教职工进行了基数申报,在3月份工资中据实调整了个人扣款项并补扣(退还)1月-2月期间个人缴纳部分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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