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深入实施“彭城英才计划”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的若干政策》(徐委发〔2023〕25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徐州市“彭城英才计划”重点行业人才培育专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全职在校工作或与我校签订劳动合同,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科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或从事技术开发、推广应用的专业技术人才。
曾获国家、省级人才计划支持,以及支持期内市级人才计划入选者不作为选拔对象;存在学术造假或道德失范行为的不作为选拔对象。
二、选拔条件
1.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略,遵守法律法规,爱国奋斗奉献;专业基础扎实,学术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德才兼备;模范践行科学家精神,有高尚的学术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
2.申报对象一般应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符合第1、2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
(1)在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领域,获得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奖励项目主要完成人。
(2)在经济社会发展一线,研究开发、推广、应用新成果、新技术、新工艺,取得重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在市级以上科技项目、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中,担任研究、设计、施工等方面的重要技术负责人并作出突出贡献者。
(4)在医药卫生领域,长期在医疗卫生第一线工作,医疗技术精湛,能成功诊治疑难、危重病症,或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表现突出,对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作出突出贡献者。
(5)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发表重要学术论文或出版专著,并在区域引起较好反响,获得市级以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以上奖励项目的重要完成人,或对全市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提出有重大价值的可行性论证、建议,取得重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6)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基础教育领域成绩显著,对我市宣传文化和基础教育事业作出较大贡献,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发展潜力,在本行业有较高知名度。
(7)在其他相关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乡土人才等。
三、选拔重点
1.基础研究和承担重大战略任务人才。注重选拔开展前沿技术研究和承担省级以上重大基础研究、重大成果转化和“卡脖子”技术攻关的人才。适当扩大对基础研究成果突出的单位支持名额。
2.行业拔尖人才。选拔一批文化艺术、教育教学、医疗卫生、金融财会、现代农业、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规划建设、社会工作等行业人才,培养更多在全国有较高知名度和较强影响力的优秀行业人才。
3.优秀青年人才。加大青年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明确青年人才入选比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比例不低于20%。
四、支持政策
培养对象培养期3年,培养期内市委人才办将会同有关单位强化人才政治引领,持续开展“爱国·奋斗·奉献”精神教育,定期组织专题业务能力提升培训,设立专题项目支持人才开展科研创新攻关。培养对象列入我市D类人才提供相应服务保障,给予个人每月1000元培养补助。
五、申报要求
1.各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人才积极申报,申报人按要求填写《申请书》后,对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术水平、科研能力、业绩贡献等作出评价,对其有无违纪违法等不适宜上报情形进行把关审核,并在内部进行公示后提出推荐意见,材料报送至人才办。
2.除填写《申请书》外,申报人还须提供以下申报材料: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质证明(证书)、发表的主要论文(期刊封面、目录及含标题、姓名的正文页,注明被引次数)、出版的主要著作(封面、目录)、专利证书、科技项目合同、获奖证书、成果推广应用证明等复印件。
3.我校推荐名额4个,各单位推荐名额不超过1名(2024年度引才先进集体可各增加1个名额)(无合适人选可不申报)。
六、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抓紧做好培育对象的遴选和推荐工作,于10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人才办,电子版发送至rcb@xzhmu.edu.cn。
申报材料包括:
1.学院推荐报告。推荐报告需对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术水平、科研能力、业绩贡献等方面情况作出说明(纸质版1份,加盖二级党组织公章);
2.申报表(见附件1,纸质版+电子版);
3.附件证明材料(电子版)
4.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版);
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人才办联系,联系人:范老师,电话:0516-83262043。
附件1:徐州市“彭城英才计划”重点行业人才培养对象申请书
附件2:徐州市“彭城英才计划”重点行业人才申报汇总表
人事处
2025年10月9日